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房屋市政工程电气施工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截至到11月7日,共收集到自查自纠报告20余份,其中发现隐患12条,整改完成闭合10条。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该市组织开展了施工电气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参建主体单位质量行为规范、质量责任落实、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进场检查验收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理责任落实等问题,严查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在工程上的使用和安装、施工不规范造成的质量隐患问题。截至目前,日常巡查共检查24个建设工地,发现现场质量安全隐患37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
三是深入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四方电力公司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进度为16个单位、小区,1275户居民供配电设施进行改造。